




| 别名 | |
| 汉语拼音 | long dan xie gan wan |
| 英文名 | Long dan xie gan pills |
| 用药分类 | 五官科用药 |
| 作用类别 | |
| 药物组成 | 龙胆120g,柴胡120g,黄芩60g,栀子(炒)60g,泽泻120g,关木通60g,车前子(盐炒)60g,当归(酒炒)60g,地黄120g,甘草(蜜炙)60g。 |
| 性状 | 本品为黑棕色的浓缩丸;味苦。 |
| 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 |
| 主治 | 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 剂型 | 丸剂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8丸,日2次。 |
| 用药禁忌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日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不良反应 | |
| 制备方法 | 以上十味,将龙胆、当归及甘草30g粉碎成细粉;地黄加水煎煮三次,第一次3小时、第二次2小时,第三次1.5小时,合并煎液,滤过,滤液浓缩至相对密度为1.30(20℃)的清膏;其余柴胡等六味与剩余的甘草加水煎煮二次,每次2小时,合并煎液,滤过,滤液浓缩至相对密度为1.30(20℃)的清膏,将膏、粉混匀,制成浓缩丸,烘干,打光,即得。 |
| 规格 | |
| 药理作用 | |
| 检查 | 重量差异:按丸剂重量差异第二法检查,应符合规定(附录ⅠA)。 其他:应符合丸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附录ⅠA)。 |
| 鉴别 | (1)取本品,置显微镜下观察:草酸钙针晶较多,不规则散在于薄壁细胞中或充塞于细胞一角。韧皮薄壁细胞纺锤形,壁略厚,表面有极微细的斜向交错纹理。纤维束周围薄壁细胞含草酸钙方晶,形成晶纤维。 (2)取本品5g,研细,加甲醇20ml,置水浴上加热回流30分钟,滤过,滤液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龙胆对照药材1g,同法制成对照药材溶液;再取龙胆苦甙对照品,加甲醇制成每1ml含1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附录ⅥB)试验,吸取上述三种溶液各10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F254薄层板上,以氯仿-甲醇-水(30:10:3)的下层溶液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置紫外光灯(254nm)下检视。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及对照药材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斑点。 |
| 含量测定 | |
| 浸出物 | |
| 贮藏 | 密闭,防潮。 |
| 备注 | |
| 处方来源 | 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标准1996年 |
| 标准号 | WS3-B-2107-96 |
| OTC分类 | 第一批OT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