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人民医院
“精准扶贫”医疗救助政策
一 、 新农合精准扶贫对象,实行“五提高、一减免、一降低”医疗救助。
1、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分段补偿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2、住院补偿年封顶线由100000元提高到120000元。
3、符合补偿政策的意外伤害患者报销次封顶线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
4、符合补偿政策的意外伤害患者新农合大病保险次封顶线由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
5、进入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补偿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6、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对象减免住院起付线。
7、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2000元降低至8000元。
二 、 民政救助对低保、五保对象的优惠标准。
人员 | 基本医疗救助 | 重特大疾病救助 | |||||
救助范围 | 比例 | 起付标准 | 比例 | 年限额 | |||
农村低保 | 1—8000元; | 70% | 精准扶贫对象 | 0.8— 3万元; | 40% | 5万元 | |
其他救助对象 | 1.2—3万元 | ||||||
城市低保 | 1—12000元 | 3—8万元 | 50% | ||||
8万元以上 | 60% | ||||||
特困供养 | 1—8000元 | 100% | 0.8—3万元 | 100% | 无 | ||
3万元以上 | 80% | ||||||
三、县人民医院对精准扶贫对象及特困患者实行“三免一补”救助政策。
(一)、所有低保、五保、精准扶贫对象来门诊就医,免门诊挂号费、门诊诊查费。
(二)、低保、五保患者来我院住院,报销其往返交通费。
(三)、在我院住院的精准扶贫对象,住院费用自付部分(药品、材料、血费除外)优惠10%;如系低保、五保对象,则优惠20%。
(四)、持有村级以上单位开具的特困证明的农村住院患者,住院费用自付部分(药品、材料、血费除外)达1000元以上的,对其超出部分将给予10%的优惠。
(六)、对精准扶贫对象开辟“先入院,后结算”绿色通道,优先住院和救治。
(七)、村或乡镇组织的健康体检,人数超过10人以上的,可享有体检费用30%优惠。
(八):以上政策解释权归县医院所有,如有政策调整,以最新标准执行。
联系电话:惠民联系电话:6206168
郧西县人民医院
201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