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自学成才 于 2013-5-27 10:59 编辑 中国药事法规的负面特点: 1、制定全面,落实性差。 2、出题严格,公开答案。 3、证件繁多,办理复杂。 4、好高骛远,命比纸薄。 中国医药法规的大麻花: 西医、西药受传统中医习俗的影响,医药难分开、医药不分开,多数医院在明在暗仍然延续以药养医的恶劣习气。即一些权力本来是西药师的,但是在中国,西药师这些应该具备的权利全被划分给西医。 中医、中药受外国西医文化的影响,医药分家,中医大夫失去对中药的了解,严格的说大夫不能调剂。即中药师本身就是多余的,中药师的权利在中国本来就是中医师的权利。 解决方案: 强化中西医分开管理,在此之上: 西医药方面学习欧美日韩,将一些西医师的权利分配给西药师,如开放部分病种的处方权。 中医药方面继承中医的传统,给与中药师参加执业中医考试的机会。即中医药相关人员,先熟悉药,成为中药师再通过考试的方法成为中医。 |
指望上面,不如指望母猪上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