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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珠卫[2010]168号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1-1-27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珠卫[2010]168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市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0〕572号)精神,为做好201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申报要求

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及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个人填报表格的电子版见附件3,卫生系列的申报表格有部分内容与通用版本有所不同,请注意使用卫生版表格。

申报程序按照个人提交申报材料、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依次进行的方式,具体要求见粤卫函〔2010〕572号文件。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的申报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主管部门送到市卫生局。

二、材料受理时间及受理地点

(一)受理时间

市卫生局受理材料的时间为:2010年8月30日受理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省中医院珠海医院、民营医疗机构的申报材料;2010年8月31日受理各区卫生局、遵医五院以及其它部门管理单位的申报材料,各区卫生局的受理材料时间由各区卫生局统筹确定通知。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请各单位务必按时呈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31号珠海市卫生局2号楼1楼建设办。

三、咨询电话

市卫生局(2128305)、香洲区卫生局(2516755)、斗门区卫生局(5510209)、金湾区卫生局(7793313)、高新区人口计生和卫生局(3629656)、高栏港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7268790)。

四、评审收费

按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每人收取评审费580元(含各市送审费用),论著鉴定费200元,共780元。需要参加答辩的人员另收取答辩费140元。

评审费用的缴纳由市卫生局在受理材料时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开具缴费通知,各申报人自行到银行缴纳。申报人上交的费用缴交财政专户,已提交申报评审材料但因不符合要求而被退回的,无法办理退费手续。

五、其它要求

各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守职称工作纪律,严格把好审核关,严厉打击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等违纪违规的行为。一经查实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申报材料时,申报人提交的材料是复印件的,审核后须注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审核人审核过的项目均须签名,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市卫生局将视情况通报审核结果。

 

附件:

1.关于做好201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10年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3.2010年度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用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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